本會名稱為「台灣服務科學學會」, 英文名稱為Service Science Society of Taiwan。
本會為依法設立、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會團體,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,會員人數超過三百人以上時得分區比例選出會員代表,再召開會員代表大會,行使會員大會職權。會員(會員代表)大會閉會期間由理事會代行職權;監事會為監察機構。
本會置理事十五人、監事五人,由會員(會員代表)選舉之,分別成立理事會、監事會。理事會置常務理事五人,由理事互選之,並由理事就常務理事中選舉一人為理事長。理事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,對外代表本會,並擔任會員大會、理事會主席。監事會置常務監事一人,由監事互選之,監察日常會務,並擔任監事會主席。